16.1.5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
①废水 |
拟建项目没有工艺废水产生,废气治理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水环真空泵废水经收集后作为工艺水利用,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后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放长江。 |
根据污染防治措施评述,拟建项目废水能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3600m3/a,COD 0.137t/a、NH3-N 0.0033t/a、SS约0.421t/a、总磷约0.022t/a。 |
②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
拟建项目产生的甲醛、硫酸雾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环真空泵吸收,尾气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分别为95%、90%;颗粒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吸收效率99.6%。 |
根据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总量,确定拟建项目应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拟建项目不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海门兆丰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因此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目前涉及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原青东村(现青龙港村1、2组)12户居民未拆迁安置,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前,需拆迁安置到位。 |
③固体废物 |
本项目固废产生总量约3021.1t/a,其中压滤残渣主要成分为硫酸钙,可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委托启东金阳光危险固废处置中心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卫生填埋,经以上处置后,固废排放总量为零。 |
④噪声 |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其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可达标排放。 |
该项目环保总投资为90万元,与基建投资比约6.21%,对水、气、噪声、固废的污染进行了有效的控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