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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概况表

单位名称 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鹤松
单位代码 73115166-2 身份证号码 320114460324211
营业执照号码 320684000132311 企业负责人 夏永章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培训证书号 第10132060590055号
固定资产 1500万元 占地面积(m2 22475
建厂时间 2001年9月 建筑面积(m2 5000
单位地址 海门青龙化工园区大庆路磷肥厂东侧 隶属关系 海门青龙化工园区
联系电话 0513-8265622 邮政编码 226121
产品规模 产品名称 年设计生产能力(t/a) 上年实际生产能力(t/a) 备注
聚乙醛 150 150  
三聚乙醛 100 100  

二:排污信息

排污种类 主要污染物 特征污染物 允许排放浓度 允许排放总量 执行排放标准
污水 COD   500 0.6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SS   400 0.106
  NH3-N 45 0.02
废气 非甲烷总烃   120 5.0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乙醛 125 0.04
固废 污泥活性炭     63  

三:防治污染措施

  公司用水水源是自来水,主要作为生活用水、少量的生产用水及设备冷却循环用水等。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四聚乙醛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是COD、SS、氨氮等。产生的废水收集经生化法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废水处置装置30t/d。
  废气主要是四聚乙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体如下:
  1、固液分离时有少量乙醛废气产生。离心机高速旋转引起的旋风,导致物料气味的散发。
  2、整个生产工艺系统的平衡管放空口。整个四聚乙醛车间是一个密闭的系统,为了安全,整个系统安设了一个放空平衡管,以平衡各个反应釜和储罐的压力。这个放空口会有散发出的乙醛。
  上述废气经冷凝+液碱中和吸收+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每天24小时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见附件一
  • 见附件二
  • 见附件三
  •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见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