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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号:201504-hmzfhg
应急预案版本号:201504- hmzfhg
编制单位: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
颁布日期:二〇一五年四月
 
 
 
1 总 则-------------------------------------------------------- 4
  1. 编制目的------------------------------------------- 4
  2. 编制依据------------------------------------------- 4
  3. 适用范围------------------------------------------- 6
  4. 应急预案体系--------------------------------------- 7
  5. 工作原则------------------------------------------- 7
二、 基本情况 --------------------------------------------------- 8
  1. 企业基本情况--------------------------------------- 8
三、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 9
  1.企业原、辅材料一览表-------------------------------- 9
  2.周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结果------------------ 9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1
  1. 组织体系------------------------------------------- 11
  2. 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11
五、 预防与预警-------------------------------------------------- 14
  1. 环境风险源监控------------------------------------- 15
  2. 预警行动------------------------------------------- 17
  3. 预警发布------------------------------------------- 17
  4. 预警响应------------------------------------------- 17
  5. 预警方式------------------------------------------- 18
  6. 预警解除------------------------------------------- 18
  7.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8
六、 信息报告与通报----------------------------------------------- 19
  1.内部报告-------------------------------------------- 19
  2.信息上报-------------------------------------------- 19
  3.信息通报-------------------------------------------- 20
  4.事件报告内容---------------------------------------- 21
七、 应急响应与措施----------------------------------------------- 21
  1. 分级响应机制--------------------------------------- 21
  2. 应急措施------------------------------------------- 23
  3. 应急监测------------------------------------------- 29
  4. 应急终止------------------------------------------- 30
  5.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31
八、 后期处置------------------------------------------------------ 31
  1. 善后处置------------------------------------------- 31
  2. 保险----------------------------------------------- 31
九、应急培训和演练------------------------------------------------- 32
  1. 培训----------------------------------------------- 32
  2. 演练----------------------------------------------- 33
十、 奖惩---------------------------------------------------------- 34
十一、保障措施----------------------------------------------------- 34
  1.经费及其他保障-------------------------------------- 34
  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35
  3. 应急队伍保障--------------------------------------- 35
  4. 通信与信息保障------------------------------------- 35
十二、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要求----------------------------- 36
  1.预案评审-------------------------------------------- 36
  2. 预案备案------------------------------------------- 36
  3. 预案发布------------------------------------------- 36
  4. 预案修订------------------------------------------- 36
十三、 预案实施和生效时间------------------------------------------- 36
十四、 附件--------------------------------------------------------- 37
  F1企业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周边概况图--------------- 37
  F2单位周边道路、疏散路线示意图-------------------------- 4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公司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公司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按照预定方案,有条不紊的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障公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施行);
  (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令第34号令,2006年1月24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九号 20007年8月30日);
  (11)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 号,2010年9月28日);
  (12)《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
  (1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经贸委、科技部,2001.12.17;
  (14)《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1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
  (16)《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1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50号;
  (18)《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
  (19)《关于印发<2008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08]25号), 国家环保部;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53号 2012年8月17日);
  (23)省环保厅颁布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规[2014]2号)
  (2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苏环规[2014]3号)
  2.2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
  (1)《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2)《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
  (3)《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5)《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
  (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7)《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2000);
  (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援救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2006.11.01实施;
  (15)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1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1-2007);
  (18)《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09]161号);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011);
  (20)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
  (21)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
  (2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
  (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
  (2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
  (2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
  (2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
  (2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
  (2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3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5)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3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门兆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危险物质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般环境事件,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包括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随着企业的建设发展,将有新的环境突发事故出现,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需不断更新。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视人员及财产损失的情况,将突发环境事件由低到高的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
  1、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受污染或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跨省(直辖市)界污染造成重大以下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跨地市界污染造成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2、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受污染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跨地市界污染造成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3、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Ⅲ级):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4.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在生产运行调度指挥体系的基础上,按照既能对环境隐患进行监控和预警,又能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和处置,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本预案是青龙化工园区的下级预案,企业和周边企业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应与青龙化工园区的上位预案同意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高效运转,企业应按青龙化工园区环境突发事件的要求启动应急程序。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公司管理、监督、协调职能,把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调用所需资源,采取必要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对重大环境隐患进行评估、治理,努力减少未遂事件的发生,长抓不懈、防患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海门市禾丰化学肥料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体制,落实应急职责,实行应急分级管理,充分发挥公司、中心两级应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着对国家、社会、员工和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整合资源,协同应对。整合公司现有应急资源,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利用先进的监视、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及装备,充分发挥公司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科技含量和指挥水平,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见表1-1)
  
  
三、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
  1.企业原、辅材料一览表(表3-1)
  
  2.周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结果
  2.1周边环境状况
  兆丰化工位于海门市经济开发区青龙化工园区大庆路8号。公司东边是污水处理厂,生产车间与废水处理设施距离大于12m,中间有2.5m的实体砖墙相隔;厂区南边是12m宽的大庆路;西边是磷肥厂,与磷肥厂厂房(丙类)距离为12m;北侧为青化河、农田,150m开外为民宅。
   兆丰化工正南门南边是宽12m的大庆路,往西500m是掘青公路,掘青公路与沿江公路相连。
  2.2环境保护目标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体系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由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安全消防组、现场抢险组、避难引导组、医疗救护组、通讯组、机动小组等组成。车间成立二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办公室设在安环处,日常工作由安环处负责。
  
  2.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1)一级(重大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夏永章
  组员:董国彬、张冲飞、贺建兵、顾小冲、卞加丽
  (2)二级(较大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夏永章
  总联络人:夏永章
  副总指挥:顾小冲
  组员:疏散引导组长许叶香、医疗救援组长吴学挺、消防抢险组长张冲飞、物资供应组长张桃美、安全警戒组长施素红、通讯报警组长卞加丽
   (3)三级(一般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车间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抢修组、消防组、医疗救护组组成。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如堵漏器材、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
  (5)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6)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审定企业内部各级应急预案);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如堵漏器材、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
  (5)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6)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审定企业内部各级应急预案);
  (7)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8)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9)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10)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11)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1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3)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4)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15)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6)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单位有关危险物质特性、救援知识等宣传材料。
2.3指挥部成员职责
  (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夏永章(15335088899)
  副组长:顾小冲(13801461787)
  副组长:顾小冲(13801461787)
  成员:董国彬、张冲飞、吴学挺、许叶香、卞加丽
  成员单位:
  1)通讯组
  组长:卞加丽(13852194044)
  组员:黄世保(18912237850)
  2)安全消防组
  组长:贺建兵(13915701808)
  组员:陈刚(13814682684)、倪永祥(13776264928)
  3)疏散引导组
  组长:许叶香(13073251085)
  组员:沙丽华(13962736839)
  4)现场抢险组
  组长:董国彬(13962216402)
  组员:施素红(13706287115)、瞿新建(15862814751)
  5)医疗救援组
  组长:吴学挺(15996526582)
  组员:施洪美(18912435795)
  6)机动组
  组长:贺建兵(13915701808)
  组员:刘月雄(15962389511)、王怀章、董彩萍(15909588639)、丁桂萍
  (3)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①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②研究、处理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的日常工作;
  ③批准、检查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装备的配备、落实情况;
  ④监督指导各装置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⑤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性质、种类等情况,迅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4)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
  ①批准预案的实施和终止,组织指挥全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②负责发布应急指挥命令。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
  ④负责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对应急处置的要求。
  ⑤宣布救援工作结束。
  副总指挥:
  ①负责收集事故的相关信息,协助总指挥对事故的严重性做出迅速而又准确的判断。
  ②负责分管部门应急处置职责的落实。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指挥生产安全科制订、管理、修订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分工;
           7)负责环境突发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向上级及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发出救援请求;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通讯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抢险救灾现场的通讯联络,确保现场指挥上下联络畅通;
           2)及时通报现场救灾情况,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命令和指示。
  疏散组主要职责是:1)熟悉公司发生事故时的紧急疏散路线;
           2)迅速通知事故场所周围人员进行紧急撤离;
           3)对周边单位和周边社区有影响时应通知周边单位和周边社区人员进行疏散。
  抢修组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抢险抢修行动方案;
           2)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灭火扑救方案。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窗口的冷却;
           3)组织人员的救援;组织实行抢险行动方案;
           4)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侦察、救人、堵漏、排爆等战斗行动的落实。
  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现场及周围人员的抢救、撤离、疏散和物资器材转移工作;
           2)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
           3)做好自救工作,组织现场抢救受害人员,进行防化防毒处理,安全转移伤员。
  消防组主要职责是:1)消防灭火人员应在现场指挥的命序下,迅速熟练掌握和使用身边的各类消防器材,负责对现场的灭火工作;
           2)在火灾现场,消防灭火人员应根据不同的火情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和方法进行扑救;
           3)如果现场火情严重无法控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汇报险情,请求县消防大队专业人员支援。
  机动小组主要职责是:随机应变,及时弥补救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不足的情况。
  疏散组主要职责是:1)熟悉公司发生事故时的紧急疏散路线;
           2)迅速通知事故场所周围人员进行紧急撤离;
           3)对周边单位和周边社区有影响时应通知周边单位和周边社区人员进行疏散。
(5)办公室:
  ①执行公司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组织成立环境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公司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②收集和分析环境事件发生时的相关信息,判定环境事件预案级别,并上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根据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发布警情、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③定期组织修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有关单位进行专项预案的修订和编写,检查、指导应急预案演习工作;
  ④建立健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单位信息库及应急处置技术档案;
  ⑤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减灭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⑥负责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总结报告的上报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1.环境风险源监控
  1.1公司应针对厂区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等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针对企业生产车间等重点操作岗位,相应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公司定期开展环境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工作,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源采取管理、工程的措施进行控制。建立并及时更新其界区内的清下水、污水管网图和封堵点位置。
  公司生产车间内易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部位主要为生产车间、储罐区、废气处理装置和废水处理装置:
  (1)生产车间
  生产中使用的反应容器均为常压反应罐,当操作出现异常时(如冷却系统故障、浓硫酸加入过快),放热反应使反应器内温度与压力骤然升高,猛增的压力可能使安全装置突然爆裂,使乙醛等反应物泄露进入到空气或水体中。
  (2)储罐区
  乙醛的储存和运输过程可能存在泄露的危险。
  (3)废气处理装置
  废气装置发生故障导致排污超标。
  (4)废水处理装置
  ①主要考虑废水处理装置发生事故不能正常运转,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造成对海门市达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影响。
  ②突发性泄露和火灾爆炸事故泄漏、伴生和次生的泄露物料、污水、消防尾水可能直接进入厂内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未经处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而流入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对周边水环境污染。
  公司有完善的安全消防措施,配备完善消防系统,设有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及冷却水喷淋系统。各重点部位设备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控制和设置完善的报警联锁系统、以及水消防系统和ABC类干粉灭火器等。
  公司对厂区内容易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车间、罐区等环境危险源每月定期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防;对原料仓库等环境危险源专人进行领用登记、存量调查,并定期每周一次组织检查。
  公司对生产车间实行车间主任负责制,专人落实环境安全。并由安环部定期组织检查。
  
  1.2预防措施
  1)在含有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雨水管道上设置水封井,以防止火灾蔓延;在具有爆炸危险区域内所有电器设备采用防爆型设备;设备与管道设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所有生产区域和辅助区域全部采用混凝土等硬化措施进行防渗。
  2)风向标设置:若企业危险化学品出现泄漏,有毒有害物质会顺风流动,在下风向,有毒有害物质浓度会相对较大。为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伤害,企业应在生产车间及办公楼四周设置风向标,企业职工根据风向标识逆风向疏散,即朝上风向走。
  3)避险区/临时安置场所设置:公司在厂区办公楼门前广场设置避险区/临时安置场所,避险区/临时安置场所靠近公司出入口,便于及时撤离。
  4)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厂内必须制订针对突发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的有效应急预案,特别是对于雷击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应聘请专业部门进行防雷设计。受地理位置影响企业厂区所在地易受暴雨影响,因此公司领导人及应急指挥部需积极关注气象预报情况,联系气象部门进行灾害咨询工作,在事故发生前做好人员与物资的及时转移,以免恶劣自然条件下发生化学危险品的泄漏。建议公司联系当地气象部门进行灾害咨询工作。
  2.预警行动
  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环境风险源日常监控管理、环境事件预警管理工作。根据环境事件发生规律、处置经验或事件观测前兆等综合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环境风险源情况尤其是异常动向,集中专业人员分析情况,预测趋势,研判环境事件发生可能性,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如需启动,领导小组须立即向海门市人民政府及海门市应急响应中心通报情况。
  值班人员或生产人员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①乙醛泄露,造成环境影响;
  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级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分别用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蓝色(Ⅲ级)预警: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黄色(Ⅱ级)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橙色(Ⅰ级)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
  4.预警响应
  企业厂内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突发环境事件时,在收集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增大时,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企业应采取以下预警措施:
  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在厂内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厂内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控制事故源,处理泄漏物质,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事发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厂内应急所需的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预警方式
  预警方式依据初步判断的预警级别,采用以下报告程序:
  (1)一级预警
  现场人员报告值班调度,调度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公司,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启动预案,依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通知相关机构协助应急救援。
  (2)二级预警
  现场人员或调度向安全或环保部门报告,由安全或环保部门负责上报事故情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启动预案。
  (3)三级预警
  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值班调度并通知安全或环保部门,部门负责人或调度视现场情况组织现场处置,安全或环保部门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落实巡查、监控措施;如隐患未消除,应通知相关应急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以上预警信息报告通知,遇非工作日时,通知值班调度和总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和有关人员。
6.预警解除
  根据实际情况可口头发布或书面通知形式,发布对象为公司所有职员。
     
7.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公司生产现场分不同场所情况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有可燃气体报警仪、自动手动报警器,公司接受到报警信息后能够立即采取应急反应。
    公司24小时有效报警电话为0513-82659168。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现者立即打此电话或直接报告,在场指挥部成员或值班人员随即到达现场,并联络指挥部各成员。
  指挥部成员通讯网络:本单位报警电话、个人电话每天24小时畅通,个人手机白天畅通,晚上也畅通。一旦发生化学事故,总指挥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火速赶到现场,各负其责;同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报警,告知发生化学事故。
  三厂派出所:0513-82651500;青龙化工园区安委办:0513- 82269470
  海门市人民政府:0513-82212240; 海门市环保局:0513-82105694;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企业危险化学品由持危险货物运输证的单位承运。应将本企业24小时有效的报警电话(0532-83889090)告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
  运输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的联系方式应明确,并及时更新。运输公司的联系方式应明确,并及时更新。
六、信息报告与通报
  1.内部报告
  公司配备24小时有效报警电话0513-68901697。
  一旦发生环境事件,发现者直接报告打报警电话,指挥部成员或值班人员随即到达现场,并联络指挥部各成员。
  指挥部成员通讯网络:公司报警电话、相关成员个人电话每天24小时畅通。总指挥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火速赶到现场,各负其责。
  企业内部报警程序:
  1、厂内报警程序:事故单元→指挥部(值班长(夜间))→发布警报。
  2、事故单元向指挥部(值班室)报警模式:“我是××车间×××(姓名),××发生火灾(××泄漏)事故,请求救援”。
  3、发布警报以电话为主,厂内电话(手机)报告至指挥部成员。
  2.信息上报
  发生III级车间级(一般环境事故)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各单位应立即进行初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单位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装置名称和主要污染物介质、数量;
  b) 人员中毒、受伤情况;
  c) 已采取的措施;
  d) 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和严重后果;
  e) 应急物资具备情况。
  在处理过程中,各单位应尽快了解事态进展情况,并随时向生产部、安环部报告,当事件上升为II级公司级(较大环境事故)及以上时,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要立即上报海门市政府和海门市应急响应中心,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初报内容;
  b) 事态进展情况、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
  c) 应急人员的到位情况;
  d) 救援物资储备、需求情况;
  e) 环境污染情况及现场应急监测数据;
  f) 救援请求。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发现发生I级突发环境事件后,须立即报告海门市政府、海门市应急响应中心等,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两小时内要进行连续上报。并立即组织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情况调查,在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应急处理情况进行不定期连续上报。事故应急处理完成后,对于事故的发生原因调查,事故应急总结等情况,确保在事故处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政府、南通市环保局、南通市应急响应中心、南通市市安监局等单位上报。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采用电话方式,由指挥部指定专人报告。报告内容主要为:事故发生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员伤害情况、事故的发展趋势、事故的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报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续报可采用电话、网络和书面报告等方式,由初报人员担任。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及事故原因调查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形式,报告人仍可以是初报人员或(副)总指挥。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应急处理措施、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应急监测数据、事故处理效果、事故处理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当发生I级事故时,在事故发生时、处理中、处理后均上报南通市政府、南通市应急响应中心、南通市环保局、南通市安监局,同时根据事件级别向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连续上报;
  当发生II级事故时,在事故处理后上报海门市政府、海门市应急响应中心、海门市环保局、海门市安监局;
  当发生III级事故时,在事故处理后上报海门市应急响应中心及海门市环保局。
3.信息通报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向海门市人民政府及海门市应急响应中心报告。由海门市应急响应中心或海门市环保局通过电话、传真、报纸、公示等形式向环境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在上报相关部门的同时,根据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的范围、可能危害的程度、可能延续的时间,及时通报周边企业和居民,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事件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可采用电话、网络、书面报告等形式。
  初报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发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事件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七、应急响应与措施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环境事故(III级车间级)、较大环境事故(II级公司级)、重大环境事故(I级区域级)。
  (1)重大环境事故(Ⅰ级区域级)
  此类事故所能造成的影响可波及临近的社区,但能被公司以及周边公司的力量控制。
   (2)较大环境事故(II级公司级)
  此类事故的影响可波及公司内部其他装置或公用设施及周边企业、但不会对公司区域以外的社区造成影响,并且能被公司的力量所控制。
  (3)一般环境事故(Ⅲ级车间级)
  此类事故的影响局限在公司内部某一个应急计划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域内。这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公司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不会扩大到厂区之外。
  按突发环境事故的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a.车间级事故:伤害车间,不构成全公司威胁;
  b.公司级事故:伤害范围对外不构成威胁,但对重点目标及其以外地区造成直接和间接危害,并有可能危及整个公司安全;
  c.区域级事故:伤害范围超出公司区域,对局部地区造成威胁。
  1.2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实施先期处置,以及配合各级政府启动I、Ⅱ、Ⅲ级环境事件响应的应急行动。难以控制环境事件的发展,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立即向上级报告。一般环境事故(III级车间级)的处置由事发地政府(三厂镇政府)负责。较大环境事故(Ⅱ级公司级)的处置由海门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重大环境事故(I级区域级)环境事件时,南通市政府在省政府或国务院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配合实施应急处置。
  (1)III级(车间级)响应
  装置发生下列情况时立即启动“III级(车间级)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启动II级(公司级)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
  危险化学品发生轻微泄漏;
  发生人员受伤或急性中毒事故;
  出现较轻废水、废气和废渣污染事故;
  (2)II级(公司级)响应
  当公司内部装置发生下列情况时立即启动“II级(公司级)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启动“I级(区域级)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
  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
  威胁事故所在单位以外部位;
  重大的废水 、废气和废渣污染事故;
  由于火灾、爆炸引发重大环境污染等恶性事故;
  (3)I级(区域级)响应
  当公司发生事故的影响已经或可能超出公司控制范围时,应立即通知相邻的其他公司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地方政府通报。
  车间级事故由事故车间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公司各应急救援小组按照预定方案或公司指挥部命令,立即组织实施救援。公司级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全体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参加救援,并向海门市环保局报告,向友邻单位通报,建议友邻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区域级事故应立即采取公司应急救援全部措施,并向海门市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报警,由海门市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救援,公司在其指挥下实施应急行动。
  
  2.应急措施
  2.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措施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处理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过车间及办公楼四周的风向标确定上风口位置,根据现场情况准确判断,对确认泄漏的物料要根据工艺流程、影响范围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物料泄漏的来源。在应急过程中,应急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开展相应的应急停车、灭火及堵漏等工作,迅速切断污染源,避免引发次生环境污染。
  2.1.1紧急停车停产程序
  ①生产设备破裂泄漏:应及时停止生产线进水、进料;
  ②危险化学品容器破裂或染料等泄漏:应立即关闭雨水排放泵的阀门,将泄漏物料控制在围堰内,防止流入雨水管网或周围土壤造成污染。
  ③危险化学品容器破裂或染料等泄漏:应立即关闭雨水排放泵的阀门,将泄漏物料控制在围堰内,防止流入雨水管网或周围土壤造成污染。
  2.1.2灭火消防
  ①生产装置及罐区火灾的扑救
  当企业的一个或多个生产装置和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场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a.应迅速查清着火部位、着火物质及其来源,即时准确地切断物料来源及各种加热源;关闭机械通风装置,防止风助火势或沿通风管道蔓延。以有效的控制火势,有利于灭火。
  ②根据火势大小和设备的损坏程度,现场人员应迅速果断作出是否需要全装置或局部工段停车的决定,防止火势蔓延。
  ③装置或储罐发生火灾后,当班的车间领导或班长应迅速组织人员除对装置采取准确的工艺措施外,还应利用配套消防设施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要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保护要害部位,转移易燃易爆的危险物质。
  ④在专业救援队伍达到火场时,生产装置的负责人应主动向应急救援队伍指挥人员介绍事故情况,说明着火部位,物料情况、设备及工艺状态,以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2.1.3仓库火灾的扑救
  ①当仓库着火时,仓库保管员应立即报警,报警时说明着火物质品种及数量,以及仓库存放的情况。
  ②仓库初期起火时,不可贸然用水枪喷射,应选用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及时扑救。
  ③主动向灭火指挥人员介绍起火仓库情况,说明起火物质、仓库内存放物质。
  2.1.4堵漏转移
  在应急现场主要堵漏方法具体如下:
  a.根据现场泄漏情况,与专家技术组一起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b.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c.切断泄漏源;
  d.针对不同的泄漏物质提出相应的堵漏措施见表7.2.1-1。
序号 物料名称 泄漏应急措施
1 乙醛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2 吡啶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 三聚乙醛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e.堵漏方法 见表7.2.1-2
 
部位 形式 方法
管道 砂眼   使用螺丝加粘合剂旋进堵漏
缝隙   使用外封式堵漏袋、金属封堵套管、电磁式堵漏工具组、潮湿绷带冷凝法或堵漏夹具堵漏
孔洞   使用各种木楔、堵漏夹具、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
裂口   使用外封式堵漏袋、电磁式堵漏工具组、粘贴式堵漏密封胶(适用于高压)堵漏
阀门   使用阀门堵漏工具组、注入式堵漏胶、堵漏夹具堵漏
2.2大气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风向和风速,确定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1)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基本保护措施和防护方法
  环境事件发生后,立刻通知区域内单位、并上报到海门市三厂镇政府。
  (2)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事态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海门市三厂镇青龙化工园管委会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安排本公司的应急人员待命,做好防护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政府在发布消息时,必须发布事态的缓急程度,提出撤离的具体方法和方式。撤离方式有步行和车辆运输两种。撤离方法中应明确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撤离方向和撤离距离。
  (3)紧急避难场所
  按照海门市的统一安排,紧急避难场所安置地点为三厂镇。
  (4)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为防止无关人员误入现场造成伤害,配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危险区的规定,划定事故现场隔离区范围。
  (5)周围紧急救援站和有毒气体防护站
  目前区域内未设置紧急救援站和有毒气体防护站,建议与主导风向上风向的企业联防联动,在安全地带设置紧急救援站和有毒气体防护站的临时地点。
2.3水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1)可能受影响水体及饮用水源地说明
  可能受影响的水体有青化河、青龙河、长江,公司周边无饮用水源地。
  (2)消除减少污染物技术方法的说明
  当出现物料泄漏和火灾爆炸时,对产生的泄漏物料和消防水进行收集,启动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防范措施,包括环境应急池、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和事件应急排污泵。同时泄漏事故时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当出现物料泄漏和火灾爆炸时,对产生的泄漏物料和消防水进行收集,启动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防范措施,包括环境应急池、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和事件应急排污泵。同时泄漏事故时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如果桶体泄漏点位置较低,如桶底侧破裂引起泄漏,则应组织临时倒桶措施,及抢运桶内存余物料。
  ②物料桶的桶壁撕裂发生泄漏,可用充气袋、充气垫等专用器具从外部包裹堵漏;
  (3)其它措施的说明
  企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自设的事故池和收集桶可以满足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的收储要求,不会出现废水大量外排到工业集中区管网。事故发生时,可由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对区域内的化工企业进行限排、停排、调水等措施,确保事件废水不进入水体。
2.4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1)可用急救资源
  企业周边可用急救资源位置及联系人情况见表7.2-10。
  
  (2)地区应急抢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
  地区应急抢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情况见表7.2-11。
  
  (3)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①受伤人员分类
  按照公司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的伤害,受伤人员按以下分类:
  a、化学性烧伤
  主要为体表烧伤,其中包括眼部的接触烧伤。主要伤害对象为岗位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
  b、高温物理性烧伤
   包括直接接触高温物体表面的烧伤,高温的水、汽烫伤,发生爆炸事故而导致的高温烫伤、以及高温热焰烧伤。主要伤害对象为岗位作业人员、爆炸危险源点附近的居民、应急救援人员。
  c、气体中毒和窒息
  包括吸入有毒气体导致的中毒和因为环境中氧气浓度低而导致的窒息伤害。伤害对象主要有岗位操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
  ②患者现场救治方案
  a、化学性烧伤
  立即脱去被污染衣着,迅速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直接跳入安全水池中。就医。
  b、高温物理性烧伤
  立即脱去燃烧起火的衣着,或者找水源冲洗患部及灭火(如安全水池、冲洗装置、生活用水龙头等),在一时难以找到冲洗水源且不能及时脱衣服,可以就地打滚灭火。迅速就医。
  c、气体中毒和窒息
  c、气体中毒和窒息
  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出污染区,对病人进行复苏三步法(气道、呼吸、循环)。气道:保证气道不被舌头或异物阻塞。呼吸:检查病人是否呼吸,如无呼吸可用袖珍面罩等提供通气。循环:检查脉搏,如没有脉搏应施行心肺复苏。并立即就医。
  ③医院救治
  按照受伤人员情况,确定不同的医院进行救治,见表7.2-12。
  
   (4)现场救护基本程序
  医疗分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根据有毒物品的种类和中毒症状,以及烧伤情况及时利用现有药品和器材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并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对于中毒患者长时间观察。若现场物资以及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救治工作,在做好事前急救的同时,将患者送医院抢救。当有毒气体可能影响全公司员工安全时,应及时组织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区。
  (5)伤员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
  在事故现场如有人中毒、窒息、烧伤等,应急救处理,如需要,送医院救治。
  ①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②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③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④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⑤当人员发生烧伤,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创面污染,不要任意将水泡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⑥需要送医院救治者,经急救处理后,立即派员护送至医院救治。 伤员转运时,应按照伤者的情况,安排对应的医疗措施,并安排专人随行,以便于医院的进一步施救。
3.应急监测
  物料泄漏,造成大气、水的环境污染,由环保部负责,联系当地环境监测站,对事发区域进行监测。
  (1)应急防护范围的划定:以发生事故区为圆心,事故发生时下风向为主轴的60°扇形区。
  (2)应急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污染发生区域及扩散区域内的空气。
  (3)布点方式与范围:监测主要是针对乙醛、三聚乙醛、吡啶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事故排放。根据当地的风力,风向及有毒气的特性,监测时,可采用扇形布点法,在上风向100m设一对照点,以事故发生时的下风向为轴心,污染源为圆心,300m和1500m半径作60°扇形,扇形区为应急监测区,监测区内间隔200m布设一条弧线,每条弧线上设置3~5个监测点。
  (4)采样方法和频次:采用动力采样或气体检测管直接测定。空气动力采样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流量0.5L/min,采样时间为40min。气体检测管直接测定频次为每半小时一次。
   (5)快速监测
   ① 监测人员接到事故通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快速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指挥部,快测快报,必要时,可以采用先口头报告,后书面报告的形式。
   ② 指挥部依据快速监测的结果,结合事故初步调查评估的结论,确定进一步行动布置以及是否启动精确监测程度。
   (6)精确监测
   精确监测程序一旦启动,化验室暂停一切例行工作,立即着手采样准备,实验分析,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实施监测、报告结果。
   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控制可能被污染的人数、范围,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对物料泄漏进行排险。
   事故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后,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立即进入现场,配合消防、卫生等部门指导相关人员清除泄漏现场遗留危险物质,消除物料泄漏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同时检测核实没有隐患、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后,通知被疏散群众返回,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
   (7)监测人员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①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通信警戒组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发展趋势,联系当地环保、卫生监督等部门来厂协助进行现场监测。
   ② 监测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好防护用具,进入事故波及区必须登记。监测人员不得单独行动,须2-3人一起进行监测。必须相互间能够联络、监护。可能发生更大事故时应立即撤离监测区域。
4.应急终止
  当现场周边环境污染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隐患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受伤、中毒人员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经过评估确认,现场指挥组提出解除现场应急状态的建议,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1、应急终止条件
  突发环境事件经过处理后,符合下列条件后可宣布应急终止:
  a.泄漏、火灾等得到控制,事故发生条件已经清除;
  b.泄漏或火灾造成的危害得到清除;
  c.应急救援行动已经完成,无继续行动的必要;
  d.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周边人群的危害降至较低水平,并无二次危害可能。
  2、应急终止程序
  a.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终止时机,由总指挥发布应急终止信息;
  b.应急指挥部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终止信息;
  c.应急终止后,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事故调查、总结工作,直到所有污染物浓度降至规定水平。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a.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村庄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b.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
  c.应急过程评价;
  d.事故原因调查;
  e.环境应急总结报告的编制;
  f.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
  g.事故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
  I级环境事件报经南通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中心决定终止;II级环境事件报经海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中心决定终止;III级环境事件由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组织专家对事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向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提出应急终止的建议。江苏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建议,做出应急终止的决定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自动解散。 应急终止后,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门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制定跟踪环境监测方案,并对事件应急工作进行评估。
5.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公司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支付赔偿或补偿,并尽力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超过公司能力的,上报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2)公司安环部组织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原因,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必要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情况通报,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3)公司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应急过程评价,编制出《环境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总结报告》,并在5天内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环境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总结报告》在20日内上报海门市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门。报告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等级的判定是否正确;采取的重要处置措施与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要求;各部门(单位)应急任务完成情况;出动环境应急小组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是否需要修订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结论等。
  (4)根据对应急响应工作的分析总结和实践经验,公司安环部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参加应急行动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指导应急小组清理、维护、补充应急仪器设备和物资,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八、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故处理结束后进行事故现场整理。泄漏事故中用于堵漏的沙土﹑抹布﹑木屑回收包装后根据污染物质的性质委外处理,泄漏的物料回收,对泄漏区域进行清理,对雨水系统进行监测检查是否被污染,如被污染将雨水池水抽进事故池进污水处理后排放。火灾事故对现场燃烧后的物质进行清理,事后安排人员留守观察,防止复燃。爆炸事故发生后对现场燃烧后的物质进行清理,如果有物料泄漏按照泄漏事故处理。处理结束后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会议,对事故发生原因、伤亡情况等进行分析汇总并编写事故报告上报海门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生态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2.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为每位员工购买各项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等,员工按当地法规享受各项保险待遇;同时公司为每位员工办理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员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可向社保提出工伤保险索赔,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因意外原因造成的伤害,可向商业保险公司提出意外保险索赔。
九、应急培训和演练
  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培训分为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培训,演练分为公司、部门(功能组)、班组三级演练。
  1.培训
  安环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人作好日常预案的学习培训,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针对可能的事故及承担的应急职责不同人员予以不同的培训内容;公司级的培训一般每年一次,部门与功能性的培训每季一次;培训应贴近实际应急活动。培训应做好记录和培训评估。
  1.1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培训内容
  (1)针对系统(或岗位)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型及其导致人员伤害类别,紧急情况下紧急停车、避险、报警的方法、现场紧急救护方法以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和避免事故扩大化;
  (2)常用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在用危险化学品特性、健康危害、危险性、急救方法。
  1.2应急指挥人员、监测人员、运输司机等特别培训内容 ;
  (1)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应急救援组织知识;
  (2)启动应急预案时的各类响应措施(如组织大规模人员疏散、撤离、警戒、隔离、向厂部报警等);
  (3)事故控制和有效洗消方法;
  (4)运输过程应急救援预常识;
  (5)应急状态下环境监测基本技能。
  1.3员工环境应急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1)在用危险化学品特性、健康危害、危险性、急救方法。
  (2)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应急救援组织知识;
  (3)启动应急预案时的各类响应措施(如组织大规模人员疏散、撤离、警戒、隔离、向厂部报警等);
  (4)事故控制和有效洗消方法。
  1.4外部公众环境应急基本知识宣传的内容
  (1)企业在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健康危害、防护知识等。
  (2)人员转移、疏散的原则以及转移过程中的注意安全事项;
  (3)对因事故而导致的污染和伤害的处理方法。
  1.5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记录、考核表
  环境应急培训分班组、车间和公司三个层次实施。采用邀请专家授课、参加专题培训和事件模拟的方法,达到各类应急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目的。员工应急培训考勤记录,年终考核。
  2.演练
  2.1演练准备内容
  (1)与消防、公安局、急救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告知演练计划;
  (2)检查通讯系统畅通无障碍;
  (3)检查消防器材的灵敏和可操作性,用品、药品的充实;
  (4)检查各设备、阀门的严密、准确、可靠性和操作灵活,并有警示牌;
  (5)通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到位;
  (6)检查救援人员防护措施;
  (7)准备好安全网及隔离设施和各项后勤保障措施。
  2.2演练方式、范围与频次
  现场和沙盘演练结合,环境事件影响区,每半年进行一次。
  2.3演练组织
  企业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2.4应急演练的评价、总结与追踪
  围绕每年度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深入分析和评估信息报送、指挥决策、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应急保障、责任调查处理、遗留问题处理及信息发布等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总结全年应对事件的主要做法、特点和规律。
  一年组织一次综合性实战演练、一次书面作业、一次综合性实战演练;报请上级部门组织检阅、评比。落实工作措施,注重实战演练效果。并进行年度评估总结等。汇总全年突发环境事件的总体情况,统计各类环境事件的发生情况(包括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等)。对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必须分别报告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类型、性质,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影响范围,以及处置措施与结果等。
  按点面结合原则,选取全年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的 1~2个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与评估应急响应各环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通过全面评估、个案分析,查找应对环境事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提高应对环境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十、奖惩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的。
十一、保障措施
  1.经费及其他保障
  公司财务部门在每年资金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将环境事件常规监测和预警日常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包括仪器装备、交通车辆、应急咨询、应急演练、人员防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办公室等的配置和运作经费,由财务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管理使用。
  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企业可能发生环境事故的点位和类型,应急救援物资按照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收集、器材、应急监测设备、应急救援物资进行分类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各车间备足电力充足、应急防爆照明;仓库备存、相关岗位配备隔离式防毒面具;车间事故柜内备足抢修、抢救用劳动防护用品;抢险、抢修工具分小组个人保管;氧气袋,应急救援药品、担架等由医务所保管;公司办公室调度使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消防器材由所在岗位、车间保管,安环部负责检查更换药剂。公司环境事件救援指挥部实行常年昼夜值班,指挥部夜间值班由生产调度兼任。
  公司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3.应急队伍保障
  本公司内部应急救援力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检修、运行部门负责)、安全专家(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负责)、救援物资及后勤保障(运输公司、物资、实业公司负责)、安全保卫(保卫部负责)等。
  4.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小组间的联络通畅,同时,确保应急时所需物资能迅速到位。
  各级应急人员的联系方式见F6,其它联系电话:
  三厂派出所:0513-82651500;青龙化工园区安委办:0513- 82269470
  海门市人民政府:0513-82212240; 海门市环保局:0513-82105694;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企业危险化学品由持危险货物运输证的单位承运。本企业24小时有效的报警电话(0513-82659168)告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
  运输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押运员的联系方式应明确,并及时更新。运输公司的联系方式应明确,并及时更新。
十二、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要求
  1.预案评审
  (1)内部评审
  预案编制完成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内部评审。包括公司内分管负责人、安环部、办公室、生产部、质检科的部门负责人。应急预案评审由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年组织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2)外部评审
  外部评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环保部门、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预案进行评审。
  2.预案备案
  预案发布后30日内,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当地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3.预案发布
  预案经评审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抄送以下部门及单位:海门市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门、海门市三厂镇政府办公室、环保、安监、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相关村委会。
  4.预案修订
  应急预案评审由公司环境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演练结果及其他信息,每三年组织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4.1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
  (1)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位置);
  (2)应急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
  (3)应急装备、设施发生变化;
  (4)应急演练评价中发生存在不符合项;
  (5)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4.2应急预案更改、修订程序
  应急预案的修订由安全管理部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和原因,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说明修改原因,经授权后组织修订,并将修改后的文件传递给相关部门。
  预案修订应建立修改记录(包括修改日期、页码、内容、修改人)。
十三、预案实施和生效时间
  本预案的实施生效时间自颁布之日起。
  (1)内部评审
十四、附件
  F1企业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周边概况图
  F1-1企业地理位置图
  
  F1-2企业平面布置图
  
  
  F1-3企业周边概况图
 
  F2单位周边道路、疏散路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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